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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1、本处每周七天对外接待,经预约可在节假日领取公证书。
2、本处正常上班时间为8:50-17:00,根据当事人办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保证当天不遗留一个公证申请人。
3、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来电咨询时,首次接受公证咨询的公证员负责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当事人亲自来本处时,接待公证员书面开列的证据材料清单即为办理该项公证所需全部材料。因公证员失误致使当事人二次提交材料的,所需国内交通或邮寄费由我处负责承担。
4、当事人所申办公证事项合法真实、证明材料齐全、无需补充核实、无需调查取证、翻译的前提下,原则上当天出证,部分简单的公证(如委托、声明)立等可取。
5、通过网上申请的、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人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保证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6、规范收费。本处严格执行江苏省发改委制定的有关公证收费标准收费。
7、错证赔偿。因本处出具瑕疵的公证文书而使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蒙受经济损失,本处依法据实赔偿。
8、投诉必复。欢迎对本处公证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证效率、办证质量等进行监督。一般性投诉,本处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调查处理结果的答复。对复杂事项的投诉,在三日内给予初步调查处理结果的答复,并同时告知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事项。在投诉事项得出最终处理结果之前,每三天告知一次进展情况。